【市區重建】土瓜灣合作社住戶盼獲「原址原大」收購 市建局:成本增數十億元致沉重負擔
發布時間: 2021/07/11 20:32
兩個公務員合作社重建項目,正由市建局啟動重建程序。其中土瓜灣靠背壟道/浙江街項目,有代表居民的關注團體認為,市建局要求合作社大廈要先「散社」才公布收購價,或影響居民的賠償金額,他們建議市建局以「原址原大」形式,向受影響業主提供1個區內單位。但市建局稱經研究後,做法或帶來數十億元額外成本,造成沉重財政負擔。
目前靠背壟道/浙江街項目,約有9個合作社仍未「散社」。居民代表、靠美合作社關注組成員葉先生稱,港鐵屯馬綫通車後,由居所步行15秒就到港鐵站,生活方便,盼市建局再提高賠償金額。
關注組召集人黃敏華認為,市建局應將「原址原大」方案,列入補償方案之一。讓受影響居民於區內,重新擁有相同居住環境、社區設施,以及面積相若的單位。
市建局發言人稱,公務員合作社在「散社」前,公務員是以社員身分,承租公務員建屋合作社的單位居住,並不擁有該單位的註冊業權。在現行規管合作社樓宇轉讓業權的機制下,社員必須先解散合作社、完成單位轉讓契約、向政府補回地價以取回單位的業權,才能成為有關物業的註冊業主,考慮市建局的收購建議。
局方曾對「原址原大」方案作出分析和評估,認為這方案中存在執行問題,為市建局帶來數十億元額外成本,造成沉重財政負擔。包括方案提議市建局將地盤南面3分之1部分,改作合作社安置房屋,但由於市建局必須將該幅土地須交還予政府興建1,000個公營房屋單位,為千個家庭解決住屋問題,而市建局亦沒有額外土地可以作此用途。
市建局必須確保資源用得其所,並秉持審慎理財原則,確保足夠資源履行市區更新的任務,「原址原大」方案已超出此項原則,亦會影響市建局履行市區更新工作的可用資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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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吳卓峰